一、食物的加工和卫生
A、水果、蔬菜和肉类应分别放置在各自的货架或容器中,不得随意堆放,肉严禁落地。
B、在食品原料加工过程中,必须选择一种,两种必须浸泡,两种必须清洗,三种必须切割。洗蔬菜时,要有足够的水冲洗。成品果蔬应无淤泥、杂物、虫害等。
C、海鲜、鱼类不得与肉、禽混用清洗、切割。肉类加工后应无血迹、毛发、污染和异味。
二、烹调(熟食)是否符合卫生和安全
A、在加工过程中,必须在不同的区域进行粗加工、切割和烹调。
B、生鲜、熟食的储存、加工要分开,洗、洗要分开,成品、半成品要分开,肉类、蔬菜要分开,避免交叉污染。
C、荤菜要用清水冲洗,使其无毛、皮硬。冷冻蔬菜解冻后应煮熟。
D、该区域应受到良好的保护,防止苍蝇、灰尘、老鼠和蟑螂进入。
E、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、杂物、药品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存放在餐厅内。
三、烹调加工的卫生和安全
A、烹调前,应仔细检查待加工食品。如发现腐烂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,则不得烹调加工。回收食品(含辅料)经烹调加工后,不得再次供应。
B、烹调加工的食品应彻底煮熟,加工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℃。如果没有适当的储存条件(温度低于60℃、高于10℃、超过2小时),储存时间超过2小时,应充分利用熟食,确认没有变质后再加热。
C、需要冷藏的熟食应尽快冷藏。冷冻和熟食在使用前应彻底解冻并充分加热。未经充分加热的食物不得食用。